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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第二批)
日期:2009-08-01      浏览量:       来源:

2009年安徽中医药高专附属中医院/芜湖市中医医院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第二批)

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政策规定,现就我院2009年招聘工作人员(第二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组织方式

招聘工作由主管部门安徽中医药高专组织招聘。

三、招聘计划

2009年我院经市编委批准的(第二批)招聘计划共10名。 具体如下:

招聘岗位

招聘

人数

专业

职位

学历学位

年龄

护理

2

护理专业

工作人员

本科、学士

30周岁以下

卫生管理

1

卫生管理专业

工作人员

本科、学士

30周岁以下

医学文秘

1

医学文秘

工作人员

本科、学士

30周岁以下

影像

1

影像

工作人员

本科、学士

30周岁以下

药学

3

药学

工作人员

本科、学士

30周岁以下

计算机

2

计算机

工作人员

本科、学士

30周岁以下

四、招聘条件

(一)符合招聘专业要求的应、历届本科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

(二)遵纪守法,品行良好,身体健康;

(三)热爱卫生事业,专业基础扎实,学习成绩优良,综合素质较好;

(四)年龄要求:30周岁以内(197911日后出生)

不符合招聘条件和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20091231日前未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者)不予报考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确认)

报考人员持学历、学位证书或《毕业生就业推荐表》、身份证件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近期1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3张,到芜湖市中医医院组织人事科报名。 按市人事局要求,招考职位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应大于等于4: 1(特殊专业经市人事局批准放宽到3: 1),比例不足取消或减少招聘计划,报考者可在报名结束后1日内改报其它相应职位。经资格审查合格后,缴纳考试费每科45元(执行省物价局皖价费〔2006226号文件规定,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依据有关政策减免费用)。

(二)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法,笔试与面试成绩按5:5的比例合成为考试总成绩。

1、笔试

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测试》、《专业知识测试》,两科按46的比例合成笔试成绩。

《职业能力测试》主要包括判断、数量关系、判断推理、资料分析、言语理解与表达等。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3: 1的比例进入面试。

2、面试

经笔试入围的应聘人员参加面试。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满分为100分(含技能操作)。

参加面试的考生需交纳面试费80元(执行省物价局皖价费〔2006226号文件规定,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依据有关政策减免费用)。

(三)体检和考核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

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的规定执行。

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出现缺额的,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四)公示和审批聘用

对拟聘用人选,公示7天,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监督。

根据人事部20056号令和芜政办[2007]70号文件规定,事业单位新进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制,签订正式聘用合同,报市人事局审批后,办理进编手续。

(五)、时间安排

报名时间:2009810 - 18

报名地点:芜湖市中医医院组织人事科(芜湖市九华中路240号)

               联系人:伍开颜   联系电话:0553-3870410

笔试时间:200995,上午800 – 900《职业能力测试》,1020 – 1150《专业知识测试》。

面试时间:20099月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00910月中旬体检、考核并公示,10月下旬开始办理审批聘用。

 

                                                                                                    二〇〇九年八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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