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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芜湖市中医医院院史展览馆、中医药文化长廊 陈列布展设计方案征集公告
日期:2017-06-19      浏览量:       来源:
一、项目概况:
    芜湖市医医院院史展览馆、中医药文化长廊方前期准备工作已基本完成,现决定面向社会诚邀具备类似展览馆、文化长廊设计能力和经验的专业设计单位进行方案设计,特此发布征集公告。
1、院史展览馆位于行政楼五楼西边,建筑面积约180平方米(设计单位需现场勘察)。
    2、中医药文化长廊位于新院区门诊楼走廊通道(设计单位需现场勘察)。
3、院史展馆展陈内容由峥嵘岁月、博习开启、继往开来、誉满杏林、革故鼎新、组织沿革、人员结构沿革、领导关怀、重点学科、名老医等内容组成。
4、中医药文化长廊展陈内容要求凸显中医医院行业特色,主题设计单位自行确定。
 
二、设计要求
    1、院史展览馆设计要求
    (1) 院史展览馆设计方案应围绕“铭记我们的历史、传承发扬中医药国粹”的主题进行创作设计,与现有建筑及装饰风格和谐,彰显中医药文化特色,要从中医院实际出发,因地制宜,科学合理设计和布展,使我院院史展览馆更加生动的再现历史。
   (2)作为中医院文化传承的重要阵地,院史展览馆建设应庄重、典雅,既能体现中医院的文化传统,又有较强的时代气息,同时突出中医院的特色,发挥其中医传承历史、展示成就、宣传育人等多重功能。
   (3)鉴于需设计的方案在五楼室内西边,常年日照时间长,选用环保存、安全、抗晒、长久,且应便于制作安装;院史展览馆为永久性布展设计,要预留发展空间,为今后院史的后续发展留白。
    2、文化长廊
    中医药文化长廊作为医院弘扬中医院文化的重要窗口,其设计应做到主题鲜明,层次清晰,通俗易懂,直观简约,凸显中医药文化之特色,给观赏者以极大的感染力。
以上院史馆与文化长廊创意说明应在设计方案中表述。应征单位须保证所供设计作品拥有对其设计方案的知识产权,不得提供抄袭、模仿的作品,否则,由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应征单位须保证未经征集单位允许,不得擅自将设计方案提供给其他组织或个人使用。
 
三、报名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信誉良好,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含有展览展示设计服务,对该项目具有控制和超前的创新思维能力。
2、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策划设计和后续深化执行能力。
3、拥有展馆、文化长廊展陈策划和布展设计经验(中医药文化或其它类似类同)。
4、提交诚信保证金2000元收据复印件(报名时前往中医院新院区财务处交纳诚信保证金2000元,待设计方案确定后,未选中的单位10天之内退还保证金。设计单位保证提供的投报资料真实可靠,否则院方有权没收诚信保证金。
 
四、征集文件组成: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原件待查)
    2、 自2013年1月1日以来完成过至少两个或两个以上中医药行业展示陈列类设计或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业绩合同复印件(合同原件待查)。
3、加盖公司公章应征方案原创承诺函。
4、提交设计方案文本三本,含平、立面彩色效果图、实景效果、方案说明、造价估算等。需备份电子文档以便于评审时利用多媒体展示(每位投报人将有15分钟时间向评审小组进行方案设计介绍,并接受评审专家的问询。
 
五、方案奖项设置
    1、第一名奖金人民币8000元,第二名奖金人民币5000元,第三名奖金人民币3000元。
2、设计方案前三名者,院方支付相应奖金后,设计方案成果所有权归院方所有。
3、经专家评定为设计方案第一名的单位,签订深化设计协议,并按专家提出的建议进行修改完善,并达到院方满意后,院方可另行支付深化设计服务费。
六、征集文件编制依据:行政楼五楼西边施工图纸(电子文档,由院方提供),需实地勘察。
八、征集活动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1、报名时间:2017年6月19日至2017年6月 28日每天9:00—11:00、14:30—16:30(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芜湖市中医医院招标办(新院区四楼)。
3、征集方案提交时间:2017年 6 月 29日9:00----17:00。
4、评审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5、联系方式:联系人:金钟    联系电话:0553---5960753  
                              

地址:芜湖市九华南路430号

咨询电话:0553-3838500 中药饮片快递咨询电话:0553-5960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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